关于2026年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证书集中制作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4-17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豫科〔2025〕132号)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证书集中制作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一)2024、2025年度立项仍未结项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包含一般项目、会计专题)。

(二)2026年度立项的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会计专题于今年六月份之后可申请结项。

(三)2023、2024、2025年度立项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仍按原渠道提交,由省科技厅统一在3月、9月底组织结项。


二、工作流程

(一)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项目承担单位结项验收结果和结项报告相关材料,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审核确认的结果汇总后提交至省科技厅(不再另行通知)。

(二)省科技厅汇总各单位提交的结果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制作电子结项证书,每季度末完成一批结项备案。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豫科〔2025〕132号)进一步细化完善单位内部结项管理制度。项目承担人如有疑问请咨询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二)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绩效管理,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要求行为实行责任追究。课题主持人、结项论证专家均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课题主持人签字上传至系统,评审专家由承担单位留存备查。


四、监督检查

省科技厅将采用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对验收结果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各单位项目实施、结项验收情况及抽查检查结果将与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指标挂钩。


五、我校具体结项流程

因学校需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评审,拟申请结项的软科学项目主持人请于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的前一个月(即5月和11月)的25号上午11点前将结项材料提交到社科处101办公室。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电子版由学院汇总后连同汇总表发送至社科处邮箱:kycsk@sq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社科处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省厅技术及咨询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省科技厅规划政法处 0371—65907334

技术支持: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0371—65974111


我校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370-3126803



社会科学处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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