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对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取得的各类科技成果分别进行统计。
2. 各学院确保通知到每位教师在科研管理云平台登记并报送科研成果。
3. 按科技成果类别分别填写成果汇总表(各类成果汇总表见附件),以各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并加盖公章。不接受个人申报。
4. 在提交科技成果材料过程中禁止任何学术不端现象,否则后果自负。
5. 各单位电子版汇总表自然科学请发送至kyczk@sqnu.edu.cn,纸质材料交至归德楼科研处112室;社会科学请发送至kycsk@sqnu.edu.cn,纸质材料交至归德楼科研处101室。
注:纸质材料包含汇总表、科研成果登记表及支撑材料。
支撑材料明细如下所示(均为复印件):
一、学术论文:检索证明、期刊封面、目录、全文。
二、学术著作(不含教材):封面、目录、版权页(含 ISBN 书号、出版单位、出版日期、CIP 数据核字号)
三、专利类成果:专利证书
四、政策建议类:
① 政策建议原文(需含标题、撰写人(标注我校人员及单位)、日期等内容);
② 官方采纳证明:发表载体(如政府文件、内参、报纸等)和政府部门(含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直属机构)出具的 “采纳函”“批示件”“应用证明”(需有单位公章、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明确采纳的建议内容)等;
③ 领导批示:批示件(含批示内容、批示人、批示日期)。
五、科研成果获奖:获奖证书
报送时间:2025年10月27日上午11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自科)、孙老师(社科)
电 话: 3111069(自科)、3126803(社科)